书评《被前任看见一个人吃火锅》
不看BG,但是被这本书吸引了,书名就是故事的开始。再往下看简介,又被这样一句话打动:那时候,他们年轻气盛。把尊严看得比一切重要,比爱重要。那时候,他们以为散就散了,总有新的爱到来。
这样的句子有一种白描的美感,如同特定的电影的滤镜,一旦打开,就好像给纸张笼上了淡淡的黄色,似是忧愁的复古怀旧,又仿佛镀的是一层金光,柔和,尚有余温。心念一动,就开始读了。
不得不说BG毕竟是BG,格局小了,说到底了,还是那些儿女情长谈恋爱的琐碎生活。然而,就是这样平平无奇的琐碎生活,竟也被作者安排的百转千回、跌宕起伏。全文两线并行,时隔九年,重逢之后的两人,都有了自己的生活,竟能因为一个项目,生活纠缠到了一起。而另一条线,则是两人角度穿插描写的回忆,大学时期的恋爱。当初为什么分手?作者抽丝剥茧,用这个悬念逐渐交代了两人的性格、家庭,过去发生的事情,情节编排高超,心理描写更是细腻非凡。单从写作技法而言,是难得的好作品。
只是技法高超就不会有这篇书评了。之前看莫言在诺奖上的发言,有一段话,我深以为然:
我知道,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片难用是非善恶准确定性的朦胧地带,而这片地带,正是文学家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。只要是准确地、生动地描写了这个充满矛盾的朦胧地带的作品,也就必然地超越了政治并具备了优秀文学的品质。
这本小说就是戳到了我内心。可以说“前任”这个话题,天生就长在这篇朦胧地带,不论对谁而言。男主时隔多年,心已经冷硬,女主也已经市侩。然而难得的是,或许是因为相识于微末的记忆,也或许是对当年结局的不甘,二人都在对方面前仍保有一份年少稚气的影子。
夏天的恋人不怕热,冬天的恋人不怕冷。
在炎夏看到一个男生蹲下去为女朋友系鞋带,然后起身搂着她离开,作者借男主之口说出了这句话。
而后是男主的回忆:
他的初恋始于冬天,他有段时间不怕冷。
这段转场之优雅,语言已经不能表达我看到这个转场时惊喜的心情。当然,先于对行文欣赏之情的,是急剧疼痛的心,好的文字总是能快速勾起人最深刻的回忆。“什么都不怕”这种状态总是很短暂,取而代之的是长久的“什么都怕”。如果能在成熟稳重之后,遇到一个让自己再次勇敢起来的人,也许就会步入婚姻了。
目前看到书的74%左右,很可惜到了这个部分,男女主已经有些拖沓和矫情了。有的情节还是挺…怎么说,不合理吧。比如英国旅游那段,太扯了。前期合理的时候,就令读者共情比较强。而且会让人想看作者怎么圆上,可惜到了后面有些不能免俗地圆不上,人设崩了。尽管如此,也是佳作吧。
很久不读BG,再读真觉得再小的题材,再简单的情节都能写出彩。好文难求,求的不是题材也不是故事,而是好的讲故事的人。
看完了,感觉还可以。后面小半部分加快了进程,所以体验还不错。虽然最后的最后还反复作了一下,结局能有情人终成眷属就很满意。
记得从前大文豪写的西方名著也比较多这样的小场景。
以为回锅肉了,哈哈
想起以前台湾一个哥们写的被羊肉炉烫伤的故事
我要是看到前任一个人吃火锅,大概率也是路过,不让双方尴尬或又再多的牵绊
好文章,辛苦了